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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丨律师:官方未显示范冰冰新店有税务问题 记名卡超5千违法

发布来源:腾讯    发布时间:2019-03-27 20:01:04

腾讯《一线》报道 作者:邵登

有媒体爆料,3月26日范冰冰美容院开业,李晨、范丞丞、张钧甯、马苏、胡兵、安琥等明星现身助阵,但随后又曝出其美容院曾陷入税务问题,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预付卡金额过高疑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对此,《一线》就其中所涉法律问题采访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庞理鹏律师,庞律师透露,网友查询到范冰冰美容院“非正常户”的信息来源于第三方机构,不具权威性,而官方机构的信息并未显示其该公司存在税务问题。此外,针对网友反映的该机构预付卡最高达100万,庞律师表示,如单张面值超过相关法律规定,确实存在涉嫌违反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情况。

范冰冰美容院是否涉及税务问题? 官方公示系统未查到

庞理鹏律师表示,目前网友查询到的北京妙美肤殿堂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为“非正常户”的信息来源于第三方机构,非国家机关,存在数据实时更新等问题,不具有权威性。

其次,庞律师查询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其他第三方机构,均未显示该公司为“非正常户”以及税务相关方面的问题。庞理鹏律师认为,对于税务问题应以具有权威性的国家机关官方网站或者官方文件的内容为准,由国家机关进行定性,不能以第三方机构的结果为准。

办卡金额过高?单张记名卡超5000即违法

网友根据《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七条发卡机构发行的预付卡应当以人民币计价,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1000元的规定,认为美容院价格过高不符合规定。

庞理鹏律师表示,该《管理办法》规范的是支付机构从事预付卡业务的行为,美容院、健身房等消费场所办理的储值卡等不属于该管理办法中所称的预付卡。《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支付机构,是指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办理”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的发卡机构和获准办理"预付卡受理"业务的受理机构。本办法所称预付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

同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对美容、零售、餐饮等行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单张面值、支付方式以及实名登记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一、个人或单位购买(含充值)记名卡的,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发卡企业应进行实名;二、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途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单位或个人采用非现场方式购卡的,应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三、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如果单张面值超过上述规定,确实存在涉嫌违反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情况,但由于对购买预付卡的总金额没有限制,如符合面值、支付方式以及实名登记等方面的规定,则不存在违法之处,系交易双方的自主选择行为。

美容院的经营应符合法规 消费者未获服务有权要求退款

庞律师还表示,北京妙美肤殿堂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作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对于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双方之间的约定予以提供。如未按约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有权依法要求美容院继续履行或者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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